《广州市海珠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发布
- Время выпуска:2021-08-31
8月3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广州市海珠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海珠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
首先是欢迎“新朋友”。如《办法》明确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新落户本区的会展企业,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同样支持“老朋友”。如《办法》提出促进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对于存量规模以上会展企业在本区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行业平均增速以上的,按企业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量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办法》也支持展会项目做强做大。如对0.6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会,前三届每届最高奖励50万元;对境外企业参展面积占20%以上的展会,最高奖励30万元;对2万平方米以上的品牌展会,最高奖励30万元;对获UFI认证的会展企业及项目,最高奖励20万元。
为打造会展产业园区,《办法》明确对建筑面积、入驻企业等达奖励标准的园区给予认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获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方给予最高50万元的管理奖励。
在支持举办高端会议活动方面,《办法》提出首次举办符合条件的国际性会议、行业会议,按场租的100% 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被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权威机构统计范围的会议活动,额外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
而随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与会展业的融合,《办法》也鼓励会展数智化发展,如针对场馆智能化改造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会展数字化服务平台,最高补助30万元。
此外,《办法》还在培育会展人才、强化属地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